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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咕咕

[阿拉什咕哒♀]我的战地日记

大家好又是我我是饼砸(还是一成不变的开讲辞呢)
这一次是看央视节目《深度国际》然后忽然灵光一现的梗,其实想写无国界医生的但想想还是更喜欢记者?因为闲一点嘛(并不是)w
一开始只想写个2000字就差不多了结果不知道为什么变成了5000+_(:3」∠❀)_
咕哒子非常俺流,第一次写第一人称也不是很熟练,总而言之大英雄还是一如既往的恋爱脑式苏就对了x
嘛以上,接下来是文啦
有战场描写+恋爱脑乙女元素,如果能接受请继续阅读

6月21日
我到达目的地了。
在约定的地点等了很久,向导没有来,然后接到了达芬奇关于向导一家已经卷款逃离战区的消息。这种事倒是常有,但是再次遇上还是有些恼火。在这种地方没有当地人当向导采访工作可是很难进行的啊,背信弃义的家伙太可恶了对吧。
……嘛,对人类来说求生是本能所以我也无可厚非,无非是抱怨两句而已。这么动荡的时候也只有干我这行的才会颠颠地往战区跑了吧。
然后说一下我的见闻吧。
满目疮痍四个字是不足以完全概括现场的惨状的。我亲眼见到一个四岁大的孩子木讷地坐在母亲怀里,哼着我没听过的儿歌向母亲撒娇,仿佛完全没有意识到母亲已经没了头盖骨;我路过的一座半塌的墙壁下露出一只手,我以为有人被压在下面想过去搭把手,走进了才发现那只是一只被炸断了的手臂;还有一幢四面塌了三面的小洋楼,断掉的混凝土墙里露出诡异地扭曲了的钢筋,墙体上还残留着弹火灼烧的痕迹,趴在废墟顶上仿佛一只狰狞的野兽。
跟上一座城市一样呢,上上座,上上上座也是,在这个国家像这样的经过战火席卷的城市比比皆是,无一例外的是血与肉块、废墟与乱石的混合体,人们甚至绝望到没有力气再去祈求神明。
……我觉得我对这些已经有些麻木了,因为见得太多,夫妻离散,子侄相残,这里是中东战场,也是祸乱中央。
不管怎么说,我得先找到新的向导才行。

6月22日
我找到新向导了。
是个也就比我大上三四岁的当地小哥哥,长得很好看,介于清秀和刚毅之间而二者兼而有之。身体很壮实,总感觉他身上那件廉价体恤衫完全没法hold住身上的肌肉。他笑起来有点傻,但是不难看,尤其是眼睛,很黑很亮,像李先生送给斯卡哈老师的那条项链上的黑曜石。
“你的眼睛很好看。”我对他说。他很腼腆地笑起来,用口音浓重的英语对我说"Thank you."
我是在城区的一座保存程度还过得去的,大概曾经是小店铺的建筑里遇见他的,昨天找了半天没找到留宿的地方所以在那儿将就了一晚,今天一早就看见了他。他当时从破掉的柜台里拿了几包食物,然后从口袋里取出几张钞票放回去用玻璃压好,一转头就看见我。
“……外来的?记者?”他的口语真的很差,我半天才反应过来他在询问我的身份。
“对,我是战地记者 我叫立香。”我举起挂在脖子上的相机冲他比划一下。
“你没有落脚的地方吗?”
我摇头:“向导跑了。”
“哦。”他挠了挠头说,“……那,你要不要跟我走?我可以给你当向导。”他想了想,“不要钱。”
按理说我应该警觉一点,至少不要跟一个刚刚见面的陌生人交谈太多。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对他有一种莫名的信任。总之,我对他点了点头。

6月23日
阿拉什是这座小城的孤儿院的人。
我昨天是不是忘了说那个小哥哥叫什么名字了?他叫阿拉什——跟传说中一箭终结了古波斯和另一个国家的战争的大英雄同名。“是当年的院长起的名啦,当时她正在给其他小朋友讲大英雄阿拉什的故事,于是干脆给我起了这么个名字。话又说回来,我很喜欢这个名字哦。”
据他所说,他成年后去了另一个城市工作,直到两年前老院长去世才回来接替下了院长的职务,——“不过我并不是院长,顶多算个回来报恩的义工啦。”他这么说,——然后一直到了现在。
昨天我跟着他一路回到这座小城的孤儿院,孤儿院位置有点偏僻所以受灾程度不大。我们还没进门就有孩子扑上来抱住他的腰,叽叽喳喳叫他的名字。他手里扛着食物没法活动,就这么站着冲孩子们笑。
“对了,哥哥带了个漂亮大姐姐回来哦。”他冲我扬了扬下巴,孩子们顿时松开他朝我跑过来。我手忙脚乱,他倒是在旁边笑得很开心。我剜了他一眼。
然后我想起来我的包里还有一包糖果,好像是罗马尼在我临走时塞进来的。我把糖翻出来,想分给孩子们,被阿拉什拦了下来,然后他对孩子们说:“姐姐现在要给大家糖吃,那么大家是不是应该拿什么东西来换呢?”于是孩子们呼啦啦地跑开,再回来时手里都拿着些鸡零狗碎的小玩意儿,有褪了色的发卡和弹珠甚至还有皱皱巴巴的糖纸。阿拉什把东西收下来,然后才把糖发给他们。我问他这是为什么呢,他说,不能让孩子们有“不劳而获好像也行”的认知。
“我希望他们以后都能成为了不起的人。”阿拉什这么说。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是笑着的,笑得真好看,就像俄罗斯的公园里开放的向日葵一样。

6月25日
阿拉什问我有没有什么想去的地方。
事实上这是我第一次来,对这里有什么地方能去完全没有概念。以前在其他城市也是这样,所以一般都是我漫无目的地四处逛逛搜集素材,向导跟在旁边保证我不会走丢就好。
“那就走吧。”他说。
于是我们一起出门。今天我们打算把孤儿院附近的片区走一遍,阿拉什对这片很熟,一路上都在滔滔不绝地指给我看,比如指着某个只剩下房门的碎砖堆说这里以前住着一对鸡飞蛋打的冤家夫妻,对着一幢保存还算好的小平房告诉我这里住着他小时候为了一块巧克力而大打出手的损友;有时候我会停下来等着他跟偶遇的熟人问好,有时候是他站在一边等我话十分钟就为了拍一片还没有掉下地来的瓦。
在这之前我也算到过这个国家很多其他的城市,也见识过不少与这里如出一辙的战场。但这里可以说是我见过的最鲜活最深刻的——说来惭愧,以往我只感受到对受难人们的同情和悲悯,以及见到尸体和残垣时的不忍和难过;现在于我而言冰凉的石块终于有了温度,是曾经属于房屋主人的体温,干涸的血迹里流动着浓烈的不甘与愤怒。不再只是痛苦的麻木,是更加鲜活更加明晰的,让人恍然大悟「啊,这里也曾住着一个和我一样的人」的感触。
一切都多亏了这个人。我转头看向阿拉什,不经意看见他眼底的隐痛。
“希望战争早日结束。”我说。
“会结束的。”他回答。

6月28日
今天我们往更远的地方进发。
昨天没注意休息,晚上睡前才发现腿已经有些酸痛了。结果今天起床时果然两条腿酸得厉害。阿拉什问我今天要不要还是休息的好,但我想再搜集一些素材,所以我们最终还是出发了。
大约是估及到我的腿,阿拉什今天走得并不快。偶尔还会停下来地等着稍微落后的我跟上去。在我提议爬上某个高处的时候他问我要不要背?我说还是算了吧,于是他转而朝我伸出手,说:“那你拉着我的手吧。”
于是我把手递给他,他反手握住我。他的手很大,指尖和掌心有薄茧,粗糙的触感鲜明很舒服。“我有练过枪。”他解释他手上的茧的来历,“我得保护孩子们。”
我点头表示理解,这时候他用力一拉把我拉了上去。待我站稳脚跟,我环顾四周,看见躲藏在废墟缝隙间的如同蚁族一般的流民。
“那里,是孤儿院。”他指了个方向给我看。
“唔,我看见了……那个穿红色裙子的是阿塔吧?”
“——啊,好像是的。”
他忽然伸手拉住我,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看见不远处的砖头缝里开着一朵白色的小花。“真了不起。”我看着它风一吹就摇摆不已的幼嫩花茎,“在这样的地方也能开。”
“这就是奇迹哦。”他说,“生命本身就是个奇迹。”
他当时逆着光,五官被透视模糊得神秘而又神圣,只有一双眼睛还在闪闪发亮。
我趁他没注意,举起相机,把他和那朵小花都留在了底片上。

6月30日
补充一下,阿拉什的手心很暖和。虽说人的手心确实是人体最暖和的地方之一,但他的手也未免太烫人了吧……?
今天我们出门后,差不多是走到了市中心偏一点的地方,就听见远远的有人们的惊叫声和零星的枪声。我们几乎立刻就意识到发生了什么——那些人又打回来了。阿拉什拉着我的手转头就往孤儿院的方向跑。我们跑过大约一条街的时候我被石块绊了一跤,脚踝扭伤了。阿拉什想背我起来,但我已经能听见身后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急促的枪声了,他背着我跑不远。
所以我告诉他让他先回去安置好孩子们,我自己先找个地方藏起来就好。他还是坚持把我抱起来,将我安置在旁边一片瓦砾缝里。走之前他握住我的手,捏了捏我的手心。
“待在这儿,等我回来。”得到我肯定的答复后他才转身跑了,跑出几米又回头看了我一眼。
我看着他的背影,轻轻蜷起他握过的手。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自己没那么害怕了。

7月2日
前天原来是虚惊一场。那是被政府军追赶的穷寇慌不择路地跑回了这座已经被收复的小城,想抓一两个人当人质,结果很快就被留驻的政府军抓住了。这么天真还出来混真的好吗?我这么跟阿拉什吐槽了,当时他正在帮我按摩扭伤的脚踝,听完这句话像个傻子一样哈哈哈地笑起来。
中午阿拉什出门了一趟,除了领一些政府发放的救济粮还开了一辆摩托车回来。我歪头看了看,他拍着后座让我坐上去。
“等下,你哪来的车?”
“之前借给朋友啦,你不是腿脚不方便吗就去顺路要回来了。上来,我带你。”
现在再让我选我是绝对不会上那辆车的。这简直就是什么禁忌的危险行程啊!明明路况这么差还敢开这么快颠死我了!好不容易停下来后我可劲儿地锤他,他“哈哈哈”的完全没有自觉:“怎么了难道不好玩吗?”
所以说,好玩个锤子啊吓死我了信不信我坟头对撞给你看哦!我揪着他的耳朵咆哮。
之后他总算是消停了一点,然而还是是不是要抱怨车速太慢。在我用实际行动向他证明了如果他敢加速我就让他死无葬身之地后他才闭嘴。
回到孤儿院时已经临近傍晚,孩子们围上来就吵吵嚷嚷地把我拉走了。最近他们很喜欢缠着我给他们讲故事,我觉得再这样下去我肚子里本来就不多的存货也要被他们榨干了。
“立香晚上想吃什么?”阿拉什围上围裙问我。
“唔,什么都行啊。”
“那就吃鹰嘴豆泥吧。”
“……等下怎么又是鹰嘴豆泥,你对这道菜的执念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7月8日
昨天晚上,我和阿拉什接吻了。
当时我不知道为什么睡不着,翻了几个身后我确定自己的确没法入睡。于是我爬起来,想去看看阿拉什睡没睡着。最近这几天我总是不自觉会想到他,吃饭的时候也是工作的时候也是。我不确定这种感情是不是喜欢,但这并不妨碍我总喜欢往他的方向看。总之我决定出门,一开门发现阿拉什就站在门口,举着手正要敲门。
“呃,晚上好,”他收回那只手,转而挠了挠头,“要不要出去走走?……和我一起?”
我们于是就出去了。今天的夜空格外晴朗,晚风也相宜,天上的星星大且明亮。我想起以前去过的城市们,那里的晚上也有星星,某个向导还教过我辨认星座,虽然记不全了但我还是找到了猎户座。我指给阿拉什看,他笑起来:“立香很喜欢星星啊。”
“嗯,因为我老家在乡下,小时候一放暑假我就抱着我们家芙芙坐在老宅的门廊上喝弹珠汽水——啊,芙芙是我们家的猫哦——然后数天上的星星。”我说,“那时候我就觉得了,星星多好看啊,就像被切割成碎屑的水晶撒在暗色的天鹅绒布上,亮晶晶的——”我看向他,目光定在他的眸子上,神使鬼差般的我开了口,“——就像你的眼睛一样。”
我看见他的喉结动了动。他叫了我的名字,声音低沉好听:“……立香。”
我忽然意识到我们不知何时牵起了手,他的手心一如既往的灼热。他朝我靠近,我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我没有挣开他,我闭上了眼睛。他的大手环上了我的腰,把我箍进他的怀里,然后一只手顺着我的脊背往上,带着茧子的手指抚上我的后颈。他的气息越来越近,他又唤了我一声。
“嗯。”我回答他。
然后我们吻在了一起。在这座刚刚经历战火洗劫的小城,在漫天的星子下,我们接吻了。

7月17日
报社又打电话来催我回去了,我觉得再拖下去我就得被炒了,于是我跟阿拉什说了。他没什么表示,只是在孩子们都看不见的地方搂住我,向我讨要了一个绵长的吻。
最终我定在今天出发。阿拉什给我送行。我们凌晨时分出的门,很小心地没惊动孩子们。一路上我们只是牵着手默默地走,直到他把我送到了跟接我的人碰头的地方他叫了我一声,然后他拉过我的手,在我手心里放了一个什么东西。
是一枚戒指,银质的,上面有橄榄叶子的浅浮雕。
“是我以前买的,想着以后遇到自己认定的人就交给她。”他说,“立香,希望你能收下。”
我把戒指还给他:“我现在不能收。”他一怔,目光暗淡下来。我又说,“你得在我们结婚那天亲自给我戴上。”
他抬起头:“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那我可没法儿保证……我尽快咯。”
“我会一直等你。”他捧着我的脸,在我额头上亲了一下,“所以你要早点回来。”
“知道啦。”
“记住了哦?”
“啰嗦!”我半真半假的踢了他一脚,他笑起来,还是有点傻,但我就是很喜欢。

8月11日
我写了半个多月的申请书,社长总算被我搞烦批了同意了。现在我的身份是一名外驻记者。我跟玛修他们打好招呼就买了票,顺便给孩子们带了些书本和糖果。
“啊啊,真是女大不中留。”赖光前辈这么说。
我没提前告诉阿拉什,我想给他个惊喜来着。结果一下车就看见他跨坐在摩托车上,看见我冲我招手。
“我每天这个时候都来这里地等你一会儿。”他说。
然后他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对我说“欢迎回来”。然后他顿了顿,改了下措辞。
“立香,欢迎回家。”

惯例发言
我爱阿拉什发自内心(捂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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